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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在年少時期或多或少都有偶像迷戀情結,年紀到了某一階段後對於偶像崇拜就會慢慢失去興致。不過如果有一天,有機會能夠近距離與其接觸,旋律一下,即使已經很久沒有聽這些歌曲,但就是有辦法能夠馬上認出歌名,甚至可以流暢的開始合唱,歌詞就是能朗朗上口,而且還不會搶拍。同時,還可以趁間奏空檔大喊:「Oh My God,這首歌我超愛的!」

再配上歌曲當年的MV,瞬間覺得自己再次回到那個迷戀的年代:迫不及待的買新專輯;守在MTV台前只因為不想錯過MV,即使已經看到爛還是覺得:靠,好帥!

才剛微笑回想沒多久,又墜落現實中,赫然發現:媽啊,匆匆光陰過,當年的學生死小孩現在已經快要邁向3字頭的人生

新好男孩BSB現在也都成了新好爸爸叔叔伯伯BSF or BSU!



你說這是不是要感嘆一下?!

算了,還是讓我停在當年學生死小孩的夢裡先。BSB團員原本有五位,不過這次來台灣的只有四個,沒來的偏偏就是我個人很愛的老頭Kevin(我對老頭有好感)
開場曲是Larger Than Life(Millennium/1999),配上拳擊服及場景,整個就是很high的開場,透過電視螢幕我只能說,媽啊這四個人根本就是不老妖怪

其實自Black & Blue專輯後,我就沒聽BSB了,05年的Never Gone專輯我整個缺席,所以前半場我個人有點小冷場,因為歌曲都很不熟!一直到中間四個人換裝唱起Show Me The Meaning Of Being Lonely,四人穿起西裝圍一桌喝酒打橋牌時,我整個人才開始醒來,是啊是啊,這些老歌才是我的青春啊(淚)
(補充:拖寶說他看到這段時整個感動,因為覺得好Man啊!!)
(其實就只是因為是小酒館,一群男人聚在一起抽煙喝酒打牌,整個就是一個女人不懂的men's talk而已,我跟法寶早就已經笑翻了XD)


整場引起我放感情尖叫的地方是他們真的現場唱了All I Have To Give(Backstreet Boys/1996),OMG,這首歌雖然芭樂,但是我整個愛到不行,可說是標準的少女偶像天團必殺曲啊!有影片有真相:

是不是很帥??!!好啦我當時年紀小,覺得簡直帥到無以復加,完全不加思索的迷戀,認真的覺得他們溫柔性感又深情,根本就是極品啊(大心)

BSB的合聲是愈來愈好了,聽現場是很享受的!沒有太多煙火爆破,就這樣靜靜聽他們唱歌,全場一起跟著唱I want it that way、As long as you love me、I'll never break your heart,連超high的Everybody (Backstreet’s Back)都有辦法一起合唱,看來這些歌都深植在大家心裡很久很久。說到Everybody (Backstreet’s Back)這首歌,剛推出時我整個超high的,覺得五個人扮成妖怪都還是有辦法帥到不行(好啦,凱文還是最帥),很認真的看MV想學舞步,但只能隨便跟到個八拍就要偷笑,可是還是覺得自己雖然是跳的2266,但當時還是覺得自己好Fashion啊
Brian到底是不是找替身翻的啊@@,Nick的木乃伊打扮其實是真的很funny啊


前兩天還跟高狗在聊,真希望Take That也能合體來台灣開演唱會(雖然羅比不想吧),我一定要去看!!!!!!Take That解散時我還真的有鼻酸的感覺(嗚嗚,Gary Barlow雖然你是胖子,但我還是喜歡聽你唱歌啊)

BSB紅了之後,少男團體也開始冒了一票出來,像N'SYNC,那時出來我個人覺得這五隻跑來鬧嗎?(沒辦法,因為覺得N'SYNC沒有帥哥,我就自動忽略)結果後來單飛了Justin,現在紅到一個很嚇人的程度。所以.....好吧,有些人就是得要團結力量大。

演唱會在安可曲Shape of my heart結束,門票1200;跟大家一起尖叫以及青春回憶,無價!!

(五股毛哥的感想:平平是開演唱會,Rain的錢比較難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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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rwenf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