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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渴愛的人太多
還是無聊的人太多
愛情的追求愈來愈不擇手段
以愛為名的瘋狂
還自以為勇敢,精神可嘉
但我只是不懂
忘記尊重的愛情,要來何用?
說我傳統也好
說我保守也好
可感情裡一個巴掌拍不出聲音
被追求的一方若不想迎合追求者
追求者也不該持騷擾被追求者
甚至於是被追求者的朋友家人
買賣不成尚留仁義
有人規定追求了就要接受嗎?
怎能強迫他人伸手回應巴掌呢?
很難懂
真的很難懂
你要的是兩人關係
還是飼主與動物的關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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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rwenf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